高中生转学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转学申请
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说明转学理由,并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确认。
获取转学材料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和“转学证明”。
接收学校需要盖有公章的“转学联系单”。
学业水平测试
接收学校对转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后,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公章。
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办理转学手续。
学籍档案转移
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户口在本市而在外地借读并要求转回本市的学生,按外地学生转学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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