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警是 特定环境下的一支武装守卫力量,主要负责厂矿企业等要害单位重要目标的守卫工作,防止反革命破坏活动、盗窃、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重要目标和厂矿企业的安全。经济民警的构成由厂矿企业等要害单位人员组成,受本单位党政和保卫组织的领导。
经济民警这一警种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随着《人民警察法》的实施和国务院取消经济民警队伍的组建等审批项目,经济民警已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警种存在。经警的主要职能包括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业务归当地公安机关指导,人事关系在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警多为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享受正式工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民警并不负责调查经济犯罪,这一职责由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简称“经侦警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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