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只池鹭因碰撞导致翅膀受伤,无法飞行,所幸被村民及时发现。8月24日,娄烦县公安局发布消息,在村民和杜交曲派出所民警携手救助下,受伤池鹭被送至野生动物救助站救治。
8月19日晚,杜交曲派出所接到群众姚师傅求助,称他在圪塔上村捡到一只翅膀受伤的鸟类,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急需警方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到了姚师傅家,民警看到受伤的鸟儿,它体型中等,羽毛棕白相间,喙部尖锐,翅膀有明显外伤,正蜷缩在柳条筐中,神情萎靡。姚师傅说,当天下午6时许,他在圪塔上村一沟湾处发现了这只无法飞行的鸟儿。凭借日常积累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他判断这是一只受保护的鸟儿,于是小心地将它装入柳条筐妥善安置,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结合鸟儿的外形特征,民警初步判断它是一只池鹭,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池鹭通常栖息于稻田、池塘、湖泊、水库和沼泽湿地等水域,有时也见于水域附近的竹林和树上,春季通常在4月初到4月中旬迁至北方繁殖地。秋季多于9月末10月初开始往南迁徙。
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仔细检查池鹭伤势后,将它带回派出所照料。同时,民警紧急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工作人员专业检查,池鹭因碰撞导致翅膀轻微骨裂,暂无生命危险。随后,池鹭被带回野生动物救助站接受进一步专业救治,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大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民警提醒,如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或拨打110求助。(记者 刘友旺文/摄)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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