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维修 实时讯息 生活常识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什么情况会被收容教育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2:24:21    

收容教育的对象主要是 卖淫、嫖娼人员,具体情形包括:

卖淫、嫖娼行为: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引诱、强迫、容留、介绍、组织卖淫:

虽然《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中未明确列出这些行为,但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可能有相关规定,如《大同市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暂行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其他特定情况:

例如,未满十四周岁的;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被拐骗、强迫卖淫的。外国人一般不实行收容教育,而实施其他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收容教育制度已经于2011年被废止,现行有效的规定是对卖淫、嫖娼行为进行拘留和罚款。

建议:如果面临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及时的法律帮助。

相关文章:

嗨起来~代王府“穿越明潮快闪秀”走进大同南站05-01

经开区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04-30

​【首例!】大同市颁发首例居住权登记证明04-26

泰国KPLUS、马来西亚ICBC Pay等10家境外钱包在境内上线,深圳多方……04-23

吉林省公布焊接与热切割动火作业六条禁令04-21

日本大阪府一住宅楼起火,数十人受伤04-19

9部门发文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04-18

青海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西宁考区考前温馨提示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