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顺序:
父母监护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
兄姐监护
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兄姐可以担任监护人。
其他亲属监护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法院指定监护
如果存在争议,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
如果当事人对指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旨在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确保其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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