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违法添加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食品 :包括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
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人民币,可处以二千元至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如果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应为货值金额的五倍以上至十倍以下。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例如,如果违法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可能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刑事责任:
如果违法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构成犯罪,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将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的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并依据具体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处罚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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