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继承房产的官司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
继承纠纷通常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收集证据
继承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遗嘱等相关文件。
提交起诉状
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院受理
法院在审查材料无误后,将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开庭审理
包括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回避、材料审查、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被告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退庭核对笔录、宣判等。
判决和执行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会主持调解,双方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由法官作出裁决;
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判决,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实际操作有所差异。建议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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