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书
身份证
户口本
收入证明
住房证明
提交申请
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
受理与初审
申请点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凭证。
初审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与公示
市公租房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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