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交强险的处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扣分:
驾驶证可能会被扣除1分。
车辆扣留:
未购买或过期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将被扣留,直至补办保险手续并缴纳相应罚款。
其他影响:
车辆年审、过户等手续可能无法办理,直到交强险补办完成。
保险标志:
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请确保您的车辆符合所有法律规定,包括正确投保交强险,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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