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业务员进行辩护时,可以遵循以下步骤和策略:
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
分析业务员所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大小。
考虑业务员是否存在从犯的可能性。
当事人的认罪态度
业务员是否主动承认自己的行为,并表达悔罪态度。
业务员是否在案件侦查和起诉阶段积极配合调查。
是否适用于减轻处罚的情况
业务员是否在知晓非法行为后采取了制止措施。
业务员是否主动向监管机构举报揭发。
辩护理由
提出业务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不知情,没有主动犯罪意图。
业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职责是否仅限于合规合法的行政管理事务。
业务员在发现非法行为后是否采取了积极措施,如制止或举报。
法律依据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
讨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结尾
总结辩护理由,提出对业务员判处刑罚的建议。
辩护时,应确保所有论据基于事实和法律,并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业务员确实没有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充分提出这些辩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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