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取证网络诈骗案件时,通常会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现场隔离与物品检查
对现场实行人机绝对隔离,迅速带离嫌疑人,并检查他们携带的物品,特别是电子通信器材。
供电与电信设施检查
确保现场供电正常,防止断电导致数据丢失。
核查电信设施运行状况和数据资料。
现场取证
对现场进行照相和录像,使用自备电池供电,详细记录设备种类、特征、联接方式和运行状况。
防止现场人员随意操作设备,避免意外事故。
电子证据的取证
确认、保护、提取和归档计算机和相关外部设备中的电子证据。
保证在获取数据的同时不破坏原始介质。
证据类型
收集能证明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行为的电子数据、视听资料,如QQ、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收集证人证言,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法律依据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
证据标准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立案标准
诈骗数额达到一定金额(如三千元以上)即可立案。
证据保存
保留诈骗短信截图、带网址截图、录屏或翻拍等,确保截图中显示完整的网址信息。
导出微信账单等交易记录,为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通过上述步骤,警察可以收集和保存与网络诈骗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取证手段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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