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处理个人档案的步骤通常包括:
办理工作交接
按照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证明
向用人单位请求开具离职证明。
档案转移
如果找到新工作单位,可要求原单位将档案转移至新单位。
如果暂时没有新单位,可将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托管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
离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存档费用
如果选择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可能需要定期缴纳托管费用。
档案调取
如有需要,可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调取档案。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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