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不让辞职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处于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即可。
沟通协商
首先尝试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并了解公司的离职程序。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确保您的辞职通知书送达公司,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在离职前,妥善交接工作,以免给公司带来不便。
办理好所有必要的人事手续,如退工单、档案转出等。
请记住,采取任何行动前,确保您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尽可能保持专业和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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