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户口的流程如下: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
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现购房所在地上户
办事部门: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具体步骤详解:
准备材料
出生证明。
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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