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标准:
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企业应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若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
生活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
社保和公积金
应正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困难情况下可经批准延缓缴纳。
工资支付周期
工资应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特殊情况
若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对职工实行有限期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
协商与民主管理
生活费标准可由企业与工会或职代会协商确定,并需经过一定的民主管理程序。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约定,来确定具体的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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