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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如何界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5 19:21:43    

未批先建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依法报批或未依法重新报批、重新审核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即开工建设。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虽然已经获得批准,但随后发生性质、规模、地点等重大变动,未按照规定重新编制和报批。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单位未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即开工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发生上述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后,必须重新报批或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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