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据广州天河警方消息:
2月12日,广州天河警方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网络上发布“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70%”的虚假信息。接报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于2月1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男,53岁)。
经查,闫某为吸粉引流、赚取流量收益,捏造不实信息,通过其在各大平台的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不实帖文,造成恶劣影响。目前,闫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报道
2月17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在微博发文称,2月13日,小鹏汽车就有人在网络上造谣“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向公安机关报案,现案件已侦破,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到案。目前该案件仍在继续侦办中。
2月12日,有微博用户发文称,广州法院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并称此案为“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将推动行业法规与技术升级。
12日下午,小鹏汽车法务部进行辟谣,指出文中所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

2月14日,记者从广州天河区法院以及小鹏汽车方面获悉,该案件不存在,系谣言。
2月17日,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上述谣言的微博账号@CHE车说道 已被封禁,与该账号同名的多个自媒体平台账号则停更至2月13日。
来源丨南方+、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广州天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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