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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熊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2-19 08:20:00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贩卖、运输毒品犯熊某已于2月14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贩卖、运输毒品犯熊某,男,汉族,1976年8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高中文化。无业。

2020年5月至10月,罪犯熊某伙同陈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多次从广东省惠来县、陆丰市以及湖南省邵阳市等地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运输到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岳阳市进行贩卖。熊某另单独贩卖部分甲基苯丙胺给陈某。熊某共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0786克。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以熊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熊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罪犯熊某维持原判,并依照死刑复核程序上报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对熊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已于2025年2月14日将罪犯熊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源:岳阳日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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