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邀请市民李先生来到登记大厅,全程安排专人提供居住权政策讲解、材料核验和登记指导,仅用1个小时便顺利完成居住权设立登记。这是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大同市居住权登记业务正式启动。
据了解,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4月中旬,李先生与老伴因家庭住房问题,向登记中心咨询居住权相关事宜。面对居住权设立这一新兴业务类型,登记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业务骨干与技术部门深入研究《民法典》及相关法规,逐项梳理申请材料、登记流程和法律风险,经过多轮商讨,最终形成了一套规范、高效的办理机制。
“这项业务聚焦老年人‘以房养老’、离异家庭住房分配等现实需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居住权益,让‘房子’真正成为‘安居’的保障。”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居住权登记业务的突破,是大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的重要成果。该业务通过明确居住权期限、范围等要素,既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又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来源:大同日报 记者辛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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