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认定主要由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常是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而言,工伤死亡的确认与定责工作一般由统筹地区的社保行政部门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在处理职工因工死亡事件时,相关人士应首先向所在统筹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通常而言,该类主管部门可能为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或类似的政府部门。
此外,对于工伤死亡的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社保部门执行。
综上所述,工伤死亡认定部门为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通常是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或死者亲属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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