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具体来说,债权人应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书。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债权人需要携带支付令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齐全且格式正确。如果符合要求,法院会受理申请,并向债权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法院会要求债权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将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因此,债权人应当选择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并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法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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