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产假天数如下:
顺产产假 :顺产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58天,这158天包含了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福建省规定的奖励假60天。难产产假:
难产的女职工产假为158天加上难产假15天,总共173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8天。
综上所述,福州的产假天数为 158天至180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并且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照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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