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具体依据如下:
双方约定: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
委托事项终止:
有明确委托事项的,委托期限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办理完成:
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长期有效:
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
特殊情况:
若委托书未标明有效期,则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成或委托人终止委托为止。
因此,委托书的有效期主要取决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未明确约定,则委托书通常会在委托事项完成或委托人终止委托时失效。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委托事项需要长期处理且未明确期限,则委托书可能被视为长期有效,直到有书面通知终止委托为止。
建议在签订委托书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有效期限,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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