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土地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理。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破坏土地的行为,或者拨打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举报受理电话12336进行举报。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对于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涉及对破坏耕地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
国土资源部门(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耕地的保护。
农业部门在涉及农业生产和土壤质量等问题上,也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如果数量较大并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可能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此时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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