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假的法定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具体如下: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产假。
因此,小产假的法定天数在15天至42天之间,具体天数取决于怀孕的月份及医疗机构的意见。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小产假政策,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女职工在申请小产假时,应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以便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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