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格条件及标准
(一)高中新生
1.名额及标准:共计5名,2000元/人的资助标准。
2.资格条件:具有仪陇县户籍、品学兼优,2025年新考入我县内普通高中的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者子女和低保对象,优先资助孤儿、烈士子女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大学新生
1.5000元/人资助标准(15名):具有仪陇县户籍、品学兼优,2025年在县内高中毕业被录取的本科新生,限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优先资助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者优先。
2.3000元/人资助标准(5名):具有仪陇县户籍,2025年县内高中毕业的专科新生,仅限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先资助经过高考录取的新生再资助通过单招录取的新生。

二、申报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2025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帮困助学”申请审批表。
2.申请受助者本人书写的书面申请一份。
3.申请受助者本人大学、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受助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一份。
5.以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者子女身份申请的需提供烈士证复印件、见义勇为证明和子女关系证明。
6.低保对象需提供银行低保补助入账详单和证明。
7.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申报的,需确保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可查。
8.学生本人农商银行(信用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持卡人姓名、卡号、开户银行全称、开户银行行号。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9月5日。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帮困助学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由乡镇(街道)安排入户、进行初审,并将资料和汇总表交民政局315办公室。
(二)审核时间:2025年9月6日—9月14日。由县慈善会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拟受助人员名单。
(三)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17日。在仪陇县慈善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四)对公式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是慈善助学不接受免学费新生申请。
二是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个人和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是申请受助的学生必须按时入学就读,否则我局(会)将依照相关规定追回助学资金。
四是本次助学活动与其他助学活动(不含福彩助学)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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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仪陇县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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