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编辑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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