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允许职工通过代际互助形式提取公积金减轻家庭购房资金压力。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变。具体如下:
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可就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外,还可就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自住住房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全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贷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款购买的新建自住住房,以及此期间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铁路电力缴存职工应在缴存地或工作地)贷款购买的新建自住住房,适用上述代际互助提取公积金政策。
什么是代际互助提取?
申请代际互助提取所使用的住房应满足什么条件?
代际互助提取如何申请办理,需携带哪些材料?
政策解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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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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